关于开展
“亚洲工艺美术大师”“亚洲玉雕大师”“亚洲艺术大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弘扬中华宝玉石文化,促进和推动中国和亚洲珠宝、首饰、玉雕行业的繁荣发展,鼓励珠宝、首饰、玉雕行业多出优秀人才,打造珠宝、首饰、玉雕业品牌走向世界,表彰优秀人物的突出事迹。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起开展“亚洲工艺美术大师”“亚洲玉雕大师”“亚洲艺术大师”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凡在珠宝、首饰、玉雕等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设计师、工艺师、雕刻师;
2、在珠宝、首饰、玉雕业有过获奖作品的设计师、工艺师、雕刻师;
3、已经被评为中级技术职称的设计师、工艺师和雕刻师;
4、获奖作品共同合作者可组团申请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起点、严要求的评选标准,评选“亚洲工艺美术大师”“亚洲玉雕大师””“亚洲艺术大师”。
三、评选办法:
1、广泛宣传开展评选活动让更多的业内人士认真关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把符合评选条件的工艺美术大师和玉雕大师推选出来。2、参评个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寄给亚洲大师评委会。
3、评委会将认真征求广大群众意见。采取群众提名、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评选出“亚洲工艺美术大师”“亚洲珠宝玉雕大师”“亚洲艺术大师”。
四、奖励办法:对评选出的“亚洲工艺美术大师”、“亚洲玉雕大师”颁发铜牌和荣誉证书,并把他们获得的大师证在“亚洲国际珠宝网”“亚洲珠宝联合会档案馆”(www . ljda . org )和有关媒体(百度、百科等)上宣传报导。此外“亚洲艺术大师”将在神龙杯亚洲艺术盛典上进行重点表彰。
五、报名及申报评选材料间: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和申报评选材料。收到材料后评委会即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选。
六、须提交的申报材料:
1、提交申报表(如实填写)
2、提交单位推荐信
3、提交个人艺术总结
4、先进事迹材料(包括取得的社会效益、科研成果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5、个人作品和获奖作品照片材料
6、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送单位:请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申报材料邮寄至亚洲珠宝联合会秘书处(大师评委会)。
地点:北京西直门北大街47号院2号楼1单元161室邮编:100044传真:(010)62252893电话:(010)62233901、62252893、82212780、82211387 手机:13121606060
网址www . ljda . org 联系人:陈钢 电子信箱alilang6066@126.com
亚洲珠宝联合会秘书处